隱私權政策

《熱血江湖:火龍傳》隱私權政策 第一條 介紹與概述 1. SESISOFT Co., Ltd.(韓國法人;以下簡稱「本公司」)重視玩家個人資料,並致力於提供安全、順暢且便利的遊戲服務。 2. 本公司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所有個人資料,皆依據中華民國相關法令或取得使用者同意進行。蒐集與處理個人資料時,本公司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與主管機關規範,並致力保障使用者個人資料的安全與隱私。透過本《隱私權政策》,本公司將說明個人資料的蒐集目的、類別、利用方式與期間,以及為保護資料所採取的措施。 3. 本公司會將保護玩家個人資料的措施公開於官方網站,並定期更新。如因法令變更或內部政策調整而更新本政策,請玩家隨時查閱以了解最新內容。 第二條 個人資料蒐集之同意 1.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及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契約關係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依法須取得玩家同意之事項,本公司將提供「同意」或「不同意」之選擇程序,並於取得同意後始於同意範圍內處理。 2. 玩家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玩家可能無法註冊帳號或使用部分功能。 3. 玩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始得提供個人資料並使用本服務;玩家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第三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範圍與方式 1. 蒐集目的 為了提供會員註冊、身分驗證、客服諮詢、遊戲秩序維護、違規與安全事件調查、遊戲服務穩定與錯誤修正、惡意程式檢測、付費服務與費用結算、活動辦理,以及經玩家同意之行銷與服務資訊提供等功能,本公司會在必要範圍內蒐集個人資料。 2. 蒐集資料種類 (1)會員註冊時 ・以電子郵件註冊:電子郵件地址、本服務帳號密碼(以符合合理安全水準之加密或不可逆雜湊方式保護) ・Google 帳號:公開個人資料(姓名)、電子郵件地址、Google ID Token ・Apple 帳號:公開個人資料(姓名)、電子郵件地址、Apple ID Token (2)服務使用過程中自動蒐集 ・IP 位址、裝置型號、裝置識別碼、訪問日期與時間、服務使用紀錄、Google 廣告 ID(僅限 Android)、不當使用紀錄、錯誤資訊 (3)活動獎品寄送時 ・姓名、地址、聯絡電話 (4)處理活動獎品相關稅費時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5)使用付費服務時 ・開放市場帳號、暱稱、付款紀錄 (6)未成年人使用服務時 ・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資料及必要之身分確認資訊 (7)遊戲內通訊及客服使用時 ・聊天訊息、遊戲內郵件、群組對話、客服諮詢內容、檢舉或申訴內容及其處理紀錄 3. 資料蒐集方式及來源 ・玩家透過官方網站、遊戲、書面表格、電話、客服留言板、電子郵件、活動報名或配送請求主動提供。 ・玩家使用 Google 或 Apple 登入服務時,由 Google LLC、Apple Inc. 等登入服務提供者依玩家授權及其服務機制提供。 ・由本公司受託處理者或合作夥伴於合法且必要範圍內提供;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九條所定由當事人以外來源蒐集者,本公司將依法告知資料來源及其他應告知事項,但有法定免告知事由者不在此限。 ・透過資訊系統、裝置或其他資訊產生工具自動蒐集。 4. 除法律明文允許且確有必要之情形外,本公司原則上不會主動要求玩家提供《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所定之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人資料,亦不會主動要求玩家提供種族、宗教信仰、政治傾向等與本服務無關之資訊。玩家於聊天、客服或其他自由輸入欄位自行提供前述資訊者,本公司僅於維護服務安全、處理檢舉申訴或依法配合調查之必要範圍內處理。 第四條 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本公司僅為下列目的,並以最少必要之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與利用: ・會員識別及防止不當使用:ID(電子郵件)、暱稱、密碼,用於會員註冊、服務使用及客訴處理,確認重複註冊及防止不正當使用。 ・付費與費用管理:付款紀錄,用於購買支付、費用追收及服務結算。 ・服務品質與錯誤修正:錯誤資訊,用於服務穩定及錯誤修正。 ・活動辦理與統計分析:聯絡電話、地址等,用於活動獎品寄送及統計分析。 ・身分確認:使用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等,用於會員權利保護或會員與本公司間爭議時確認身份。 ・安全管理與統計分析:IP 連線紀錄、訪問日期時間、裝置識別碼,用於防止惡意使用及統計分析。 ・個人化服務:其他選填項目,用於提供更優質之個人化服務。 ・遊戲秩序、客服及爭議處理:聊天訊息、遊戲內郵件、群組對話、客服諮詢、檢舉及申訴紀錄,用於維護遊戲秩序、調查違規、處理爭議及提供客戶支援。 ・行銷及服務資訊:經玩家事前同意後,利用電子郵件、電話號碼、裝置推播識別資訊或廣告識別碼等,提供本遊戲或相關服務之活動、更新、優惠或廣告資訊;本公司於首次行銷時提供拒絕方式並負擔所需費用,玩家表示拒絕後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2. 利用期間:本公司僅於各該蒐集目的存續及處理該目的所必要之期間內利用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限屆滿時,原則上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因執行業務、處理爭議、保全證據而有繼續保存之必要且符合法令者,不在此限。具體保存期間依第七條規定。 3. 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及韓國。個人資料如因雲端服務、受託處理或其他服務需要傳輸至其他國家或地區,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辦理,並於國際傳輸前或蒐集時,以本政策、服務介面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玩家實際傳輸之區域。 4. 利用對象:本公司、第五條所列之受託處理者,以及依法得提供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第三方。 5. 利用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於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6. 若個人資料蒐集或利用目的變更,本公司將依法辦理告知;依法須另行取得同意者,將於變更後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前取得玩家同意。 第五條 個人資料之委託處理、提供及共享 1. 本公司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及相關法令允許之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依法定程序受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要求,或其他依法無須取得同意之情形外,本公司不會未經玩家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獨立之第三方作其自身目的使用。 2. 本公司得為提供本服務之必要,委託第三方處理個人資料,例如遊戲開發與技術支援、雲端主機、登入驗證、支付結算、客服、分析或訊息發送服務。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八條,對受託者就處理範圍、類別、目的、期間、再委託、安全措施及委託關係終止後之資料返還或刪除等事項為適當監督。 3. 本公司目前與本遊戲相關之主要受託處理者如下: ・受託者:Clegames, Inc.(주식회사 클래게임즈) ・所在地:韓國(54 Bongeunsa-ro 30-gil, Gangnam-gu, Seoul, 06136, Republic of Korea) ・委託目的:本遊戲服務之開發、營運及技術支援 ・處理項目:ID(電子郵件)、暱稱、IP 連線紀錄、訪問日期與時間、裝置識別碼,以及提供前述服務所必要之遊戲使用紀錄 ・處理期間:委託關係存續期間及完成委託目的所必要之期間;委託終止後,除法律另有保存義務外,應依本公司指示返還或刪除。 4. 本公司如新增或變更其他受託處理者、第三方提供對象或國際傳輸區域,將依其法律性質以本政策、服務介面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依法須取得玩家同意者,將於提供或利用前另行取得同意。 5. 本公司依正當程序移轉本遊戲之營運權或相關業務,涉及個人資料移轉時,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不因營運權移轉而減損玩家依法享有之權利。 第六條 玩家之權利及行使方式 1.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玩家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2. 玩家得透過遊戲內客服中心或第十二條所載之聯絡方式提出前項請求,本公司將於確認身分後處理。 3. 本公司應於接獲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之請求後十五日內為准駁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並將延長之原因書面通知玩家。接獲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請求後,應於三十日內為准駁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並將延長之原因書面通知玩家。 4. 玩家提出更正要求時,本公司在完成更正前,不會使用或提供該資料。 5. 若資料已提供給第三方,本公司將立即通知該第三方並採取必要措施進行更正或刪除。 6. 本公司若因正當理由(如法令另有規定、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妨害蒐集機關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拒絕玩家之請求,將以書面或電子郵件說明理由。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四條,本公司就查詢、閱覽或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但使用者依《使用者服務條款》申請查詢個人遊戲歷程者,依該條款規定免費提供。 第七條 個人資料之保存期限 1. 原則上,玩家之個人資料於蒐集或利用目的達成後即予以銷毀。但為防止個人資料遭盜用或非本人意願之退會等情況,本公司將於會員退會後保留資料三十日。 2. 個別資料之保存期間如下;如同一資料同時適用數個保存期間,以符合法律義務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之期間為準,目的消失後不得再作無關目的之利用: ・會員帳號及基本註冊資料:契約存續期間;契約終止後原則保留三十日後刪除或去識別化,但依法須保存或有爭議處理必要者不在此限。 ・付款、會計及稅務憑證:依《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及其他適用法令所定期間保存;依法屬會計憑證者原則至少保存五年。 ・消費者申訴、客服及爭議處理紀錄:案件處理期間及結案後三年;如進入司法、行政或其他爭議程序,保存至程序終結及依法必要之期間。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完成身分確認後原則即刪除;如係依法辦理獎項稅務、退款或其他須留存之證明文件,依該法定或業務必要期間保存。 ・法定代理人同意資料:契約存續期間及契約終止後三十日;有爭議或法律另有保存義務者,保存至該事由消失。 ・一般連線及訪問紀錄:原則保存一百八十日;屬《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所定,經評估有保存必要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紀錄、自動化機器設備軌跡資料或安全維護計畫執行證據者,至少保存五年。 ・遊戲歷程紀錄:一百八十日。 ・聊天訊息、遊戲內郵件及群組對話:原則保存一百八十日;如涉及檢舉、申訴、爭議或依法調查者,得保存至相關案件處理完畢及依法必要之期間。 ・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之電磁紀錄資料檔:活動結束後一百八十日。 ・其他已依法告知或個別同意之保存期限:依告知、同意內容及相關法令辦理。 3. 玩家如要求查閱經同意保存之交易資訊,本公司將提供查閱途徑。 第八條 個人資料之銷毀程序及方法 1. 除法律規定或本政策例外保存之情況外,本公司於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目的達成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銷毀資料。 2. 銷毀程序 ・玩家在會員註冊等過程中提供之資料,於目的達成後,依內部方針及法律規定保存一段時間後銷毀。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資料不會用於其他目的。 3. 銷毀方法 ・紙本資料:以碎紙機粉碎或焚燒銷毀。 ・電子資料:以無法復原之技術方法刪除,或將儲存媒體物理銷毀。 第九條 個人資料之保護措施 1. 技術性措施 ・對玩家密碼及其他有加密必要之資料採取符合合理安全水準之加密、不可逆雜湊或其他適當保護措施。 ・建置防火牆、入侵偵測或其他防範外部攻擊之安全措施,並定期更新及檢測系統弱點。 ・依必要性建立資料備份、復原及異常存取監控機制。 ・使用並定期更新防毒或惡意程式防護措施。 ・對重要資訊及高風險操作採取適當之身分驗證、權限控制或其他安全措施。 2. 管理性措施 ・僅限執行業務所必要之人員得接觸玩家個人資料,並定期檢視其存取權限。 ・依《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評估紀錄保存之必要性;屬該條所定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紀錄、自動化機器設備軌跡資料或安全維護計畫執行證據者,至少保存五年並定期稽核。 ・定期辦理個人資料保護與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要求相關人員遵守保密義務,並建立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畫及內部稽核、風險評估與事件應變程序。 ・人員異動或委託關係終止時,依規定調整權限、返還載體並刪除不再必要之個人資料。 3. 玩家需妥善管理帳號與密碼。因玩家自身故意或過失導致個人資料外洩者,本公司於不可歸責之範圍內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故意、過失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所定義務者,仍依法負責。 4. 本公司如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安全事故,將採取降低損害、調查、通知及矯正預防措施;如事故危及正常營運或大量當事人權益,將依《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於知悉事故後七十二小時內辦理主管機關通報。 第十條 玩家之義務 1. 請玩家保持個人資料正確與最新,以避免意外事件。若因輸入錯誤資料導致事故,責任由玩家自行承擔;若輸入他人資料或虛假資料,本公司得限制該帳號之使用。 2. 玩家享有個人資料受保護之權利,同時有義務妥善保護自身資料,不得侵害他人之個人資料。請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避免損害其他玩家或第三方之資料或貼文。若未盡此責任,致他人資訊或權益受侵害,可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負擔民事、刑事或行政責任。 第十一條 告知義務 如本隱私權政策因法令、服務內容、受託處理、國際傳輸或安全措施等變更而需新增、刪除或修改內容,本公司將於修訂生效前以官方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玩家。若變更涉及依法須重新取得同意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事項,或對玩家權益有重大影響,本公司將於變更生效前依法另行取得同意;不得以單純公告取代依法應取得之同意。 第十二條 個人資料保護責任人及申訴管道 1. 本公司致力於保障玩家個人資料安全,並指派專責人員負責蒐集個人資料相關意見及處理申訴: ・姓名:金基中(김기중) ・職稱:個人資料保護責任人 ・電子郵件:privacy@sesisoft.com ・電話:+82-2-586-9293 ・傳真:+82-2-6919-2793 2. 客服中心 玩家得透過遊戲內客服中心提出一對一諮詢,或以電子郵件與本公司聯繫。 ・客服信箱:cs@sesisoft.com(可二十四小時提交) ・遊戲內一對一諮詢:可二十四小時提交 ・服務專線:+82-2-586-9293 ・客服回覆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韓國時間,例假日除外);法律另定處理期限者,依該期限辦理。 3. 若玩家需要本公司客服以外之個人資料侵害申訴或救濟管道,得向下列機關(構)提出: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正式成立後以其法定名稱為準,https://www.pdpc.gov.tw) ・數位發展部(本遊戲服務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 隱私權政策施行日期:以本政策於官方網站首次公告之施行日期為準。